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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

浙财综〔2013〕65号
2013-07-24
  • 索 引 号: 001008003012009/2013-61587
  • 文件编号: -
  • 主题分类: 其他
  • 发布单位: 瓯海区财政局
  • 成文日期: 2013-07-24
  • 公开方式:
  • 有效性: 有效
  • 意见征集:
  • 文件下载:
  • 政策原文:
  • 政策解读:

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

浙江省财政厅文件
浙江省物价局

浙财综〔2013〕65号

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

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

各市、县(市、区)财政局、物价局,省外办、省教育厅、省司法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经信委、省水利厅、省农业厅、省海洋与渔业局、省商务厅、省工商局、省质量技监局、省林业厅、省统计局、省烟草专卖局、省档案局、省保密局、省贸促会、省文联:

现将《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》(财综〔2013〕67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,切实做好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取消和免征工作,减轻社会负担。

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

2013年7月19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 2013年7月24日印发

详情请看附件
下载相关附件: 9-2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-财综[2013]67号.tiff
下载相关附件: 9-1 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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